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 送达公告

恩施市人民法院公告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0-04-28 09:10 点击量: 484

公  告

(2018)鄂2801民初7008号

黄晓峰、黄国爱:

本院受理原告喻光德诉你们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0年7月17日下15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恩施市人民法院     

年四月二十七

 

 微信图片_20200428090657.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