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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山大道施工受阻 市法院刚柔并济排妨

时间: 2013-05-15 16:58 点击量: 1124

   

金山大道施工受阻

市法院刚柔并济排妨

   5月7日,市法院依法对被强制征收土地的代远明、代应炳、代红梅、代杨及代远顺等4户的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将被征收土地交付给市国土资源局,强力支持了金山大道建设顺利进行。

   及时审查,支持征迁。根据恩施市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需征收代远明等村民位于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的集体农用地14.9638公顷及集体建设用地0.5642公顷,用于修建金山大道,因代远明、代应炳、代红梅、代杨、向正东、龙世炳、龙克毅等村民置征迁政策而不顾,提出“天价”补偿,拒绝交出应征土地,致协议征收不成。3月22日,市法院立案受理。4月9日,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随后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执行公告。4月28日上午,对另一户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后却拒绝搬迁的,召开先予执行听证会,当日下午作出准予先予执行裁定,次日发出执行公告。

周密部署,依法执行。为保障金山大道建设顺利进行,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定先对施工路口的4案即代远明、代应炳、代杨、代远顺依法强制执行。为确保顺利执行,市法院组成了由院长王峰为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国伟、章云锋,党组成员、执行局长向大成为副组长的专案领导小组,拟定了详细的执行方案,抽调干警80余名,组成三个执行组和一个看守组、材料组、后勤组。5月7日,在市委统一领导下,会同公安、城管、司法等相关部门共计300余人,调集执行车辆30余台,赴执行现场对代远明等4交出被征收土地进行强制执行,王峰院长到执行现场指挥。上午八点半,执行局长向大成现场宣读执行裁定后,执行人员将妨碍执行的代远明夫妇及代应炳之妻带离执行现场,对代远明、代应炳和代红梅、代杨、代远顺四户及其租住户家中的活动财产进行了清理登记,并由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后运至机场小区安置房内。执行现场井然有序,各执行小组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经现场清理后,对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实行了强拆,至下午六点半,原计划两天的执行工作在一天内顺利完成,代应炳等四户的建筑物面积共计1942.18平方米被全部拆除,市法院将2.832被征收土地现场交付给市国土资源局。

做好善后,化解矛盾。执行过程中,对冲击现场、阻碍执行的10名人员强制带离现场,依法予以训诫,对其中经教育仍不悔错的一名被执行人依法予以拘留。次日,被执行人代远明等人情绪仍未平静,拒绝进住安置房,公然在被拆除的房屋废墟上搭建临时工棚,甚至拉出横幅,继续阻扰施工。市法院又派出支持城市建设工作专班人员和执行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分别给代远明等人做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经过连续9个小时的思想疏导,在政策和法律的感召下,代远明等人最终表示认错服法,自动拆除了临时工棚,扯下了横幅,并表示不再妨害金山大道的建设。

  强执一案,带动一片。在法律和强拆队伍的强大攻势下,目前,尚未强制执行的向正东、龙克毅、龙世炳3户已表示愿意与政府协议征迁,另在金山大道主干线上拒绝入户测量评估的4户村民,已有3户同意入户测量评估。此次市法院依法开展强制执行,推动了恩施市“三办一镇”其他重点项目征迁工作的开展,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