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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执行成效显,温情调解促履行

来源: 崔坝法庭 时间: 2021-07-12 16:10 点击量: 16416

近日,恩施市法院崔坝法庭与市法院巡回执行小组联动配合,成功执结2起家庭财产纠纷案件。

2019年,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与其兄弟陈某丁、龙某及其母亲许某因家庭土地房屋等征收补偿款的分配问题发生纠纷,诉至崔坝法庭,经法庭主持调解,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与陈某丁、龙某,陈某甲与其母亲许某分别达成和解。后双方因其他原因,陈某丁、龙某及其母亲许某均未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遂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采取网络查控和线下传统查询相结合的方式,对被执行人的房产、车辆等进行了查询。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陈某丙的房屋拆迁安置二期补偿款尚未发放,遂对该补偿款采取了冻结措施,除此之外未发现其他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房屋拆迁安置二期补偿款在短期内无法达到支付条件,该案执行陷入了停滞。

但执行法官并未放弃,积极查找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通过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的深入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许某名下银行存款分数次被转入其孙陈某戊的账户中,执行法官随即对陈某戊的银行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

考虑到案件当事人间的特殊亲情关系,执行法官认为案件仍有调解的可能,于是希望采取温情化解、面对面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随后,执行法官积极对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与陈某戊及许某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温情疏导,并针对个别争议问题分别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悉心为各方当事人阐明不同解决方式的利弊。

在执行法官面对面、背靠背的调解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陈某戊当庭向陈某甲退还了其应得的补偿款12万元,并就其父陈某丁与陈某甲、陈某乙、陈某丙之间的征收补偿款退还达成了新的协议。陈某甲当即表示从应分得的12万元补偿款中拿出2万元交给其母亲许某使用。

在这两起家庭财产分配纠纷案件中,执行法官充分发挥调解在化解纠纷中的优势,同时用足用巧执行强制措施,多管齐下,从源头上消解执行案件,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