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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基层法庭统一外观标识 恩施州试点工程正式启动

时间: 2012-08-28 16:48 点击量: 1953

8月28日,我院龙凤人民法庭面目一新:肃穆的赭红色门楣和标牌,路口立着一块醒目的指示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基层人民法庭统一外观标识的要求,龙凤人民法庭作为我州法院系统试点单位率先启用这一崭新“门面”。自今年8月起,我州所有基层人民法庭将拥有“同一张脸”。

当天上午,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在龙凤人民法庭召开现场会,推进全州人民法庭统一标识。人民法庭统一标识包括门楣、名称标牌、路口指示牌三个方面,特征明显、极易识别。其中门楣中间为“人民法庭”四个字,两边各有一条水平线,寓意公平公正。标识采用具有历史厚重感的赭红色,体现“亲民、便民”主题,外观庄重,标识明显,达到“见标识即知人民法庭”的效果,充分体现人民法庭公正为民的良好形象。

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针对人民法庭外观标识不规范,形象特点各异的现状,要求全国基层人民法庭两年内统一外观标识,方便群众远距离识别,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的标准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