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 送达公告

判决公告(恩施州车大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来源: 恩施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2-05-20 16:46 点击量: 3944

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恩施州车大夫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恩施市集辰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2801民初11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恩施市人民法院

○二二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