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动态 > 送达公告

开庭公告(谭升友)

来源: 恩施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2-05-06 15:33 点击量: 4048

 

谭升友(身份证号码:42280119550329****):

本院受理原告黄振富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鄂2801民初3627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原告起诉要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劳务工资11358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期和举证日期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定于20226月23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望准时到庭,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特此公告

承办人:刘彬彬      联系电话:18307188831

 

                         二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