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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图逃避执行 男子被逮捕后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来源: 执行局 时间: 2021-02-26 11:08 点击量: 12849

俗话说: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心存侥幸的被执行人张某本指望能过个愉快的春节,可执行法官没能让他如愿,他这次躲不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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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恩施市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如下调解协议:张某于2016年10月底偿还雷某借款本金20万元及其利息。履行期满后,张某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雷某遂向恩施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恩施市法院受案后,立即向张某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而张某却拒不履行义务,也未按照财产报告令的要求向法院申报财产及财产变动情况。因其拒不申报财产,被恩施市法院对其采取了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此后经查,执行法官发现张某微信、支付宝的账户有大额资金往来,而张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

2020年1月,雷某以张某的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为由,向恩施市法院提起刑事自诉。法院审查后认为,张某对人民法院的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对其作出了逮捕决定。

张某长期在外务工,以为恩施的法官找不到他,可以高枕无忧躲避执行。然而就在正月十一,张某在武汉市被江汉区江堤街派出所民警抓获,恩施市法院执行法官随即赶往武汉将其带回恩施。张某这时才慌了神,主动履行了全部还款义务,雷某遂撤回了自诉,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