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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毁房民阻路 法院调解皆欣然

时间: 2015-04-10 10:17 点击量: 706

   

   爆破作业,损坏农户房屋;拦截堵路,阻扰工厂施工……随着州城经济的发展,类似的矛盾时有发生。近日,恩施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五起排妨案,使历时两年多的纠纷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法官也“如释重负”。

原告恩施某建材公司是一家从事砂石料生产与销售的企业,其2012年4月获得采矿许可后投入生产,因采矿地点临近村民居住点,爆破作业时损坏了五户村民的房屋。2013年1月始,该公司与村民(即五个系列案的被告)因房屋赔偿事宜发生纷争。6月中旬,五被告邀约后堵截了公司进出场区的道路,影响了原告的生产经营。在多部门协调未果的情况下,原告公司走进法院,请求法官用法律定纷止争。

庭审时村民们情绪十分激动,认为建材公司是“恶人先告状”,提起反诉,要求原告赔偿房屋损失。基于双方矛盾久拖未决,已积下不少怨气,五位承办法官秉着为民司法、化解矛盾的原则,通力合作,通过面对面、电话沟通和单独谈话的方式,在两方代理人的积极配合下,终于促成原、被告于达成协议:村民立即停止堵路行为,恢复道路通畅;建材公司补偿每户村民房屋损失费5万元,具体修缮工作由其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