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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市法院法院公告(吴青辉)

来源: 原创 时间: 2020-07-20 16:38 点击量: 508

   

周建民:

本院受理原告陈云峰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公告采用在信息网络上刊登公告的方式,公告刊登日期即为公告发出日期,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于定于 2020年10月27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商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希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2020年720

 

联系人:吴青辉                     联系电话:18307188567

联系地址:恩施市东风大道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