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坐堂办案 促进提升办案质效
6月18日,原告徐某某诉被告建始县人民政府撤销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一案在市法院行政审判庭进行审理。此案由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国伟担任审判长。整个庭审活动持续了三个多小时,在审判长的指挥下,庭审规范有序,节奏紧凑,查明了案件事实,原、被告及其代理人充分发表了意见,合议庭决定该案择日宣判。
按照市法院年初工作计划,院党组成员及专委各自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随机“坐堂问案”,直接承办案件,这是结合“三项评查”专项活动,市法院为狠抓案件质效、促进审判工作规范化的又一举措。
院领导坚持深入审判第一线,通过亲自“坐堂问案”,零距离触摸当事人脉搏,发现并解决审判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了全院审判工作保质高效的进行,引领全院法官提高庭审驾驭能力、规范庭审行为、提高庭审质量,充分展示法院公正形象,树立司法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