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恩施市人民法院
公告
李斌:
原告恩施市齐进节能建材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鄂2801民初352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208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二年六月八日
承办人:黄大云
书记员:舒浩然
主办:恩施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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