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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能动司法 全力服务城建

时间: 2012-08-28 11:35 点击量: 883

恩施市人民法院“支持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自2011年12月19日组建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在市法院党组的领导下,为支持州城城市建设,破解城市建设中的“征地难、拆迁难、执行难”,以征地拆迁工作为载体,不断创新服务征地拆迁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积极探索依法征地拆迁工作的新方法,变被动司法为能动司法,变机械司法为灵活司法,以必胜的信念、饱满的热情、严谨的作风,全身心地投入到恩施市城市建设中,积极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截止2012年7月底,工作专班五名干警积极参与了对舞阳办事处的金子坝片区、耿家坪片区、黄泥坝片区、七里坪片区,小渡船办事处的原林业车队、原轴承厂、原水电设备厂、旗峰坝片区,六角亭办事处的叶挺路改扩建、市第二实验小学、原火柴厂、原玻璃厂等重点工程项目中的172户“钉子户”进行了攻坚突击,除13户外,其余159户均进行了房屋评估和土地测量,与所在项目指挥部签订了安置补偿协议,拆除了被征收房屋,促进了相关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工作专班受理了涉及城市建设的排除妨害诉讼案件11件、执行案件3件,已调解结案5件、撤诉结案2件、强制执行4件,实现了“零拘留、零上访、零事故”。此外,本院行政庭处理涉及城市建设行政诉讼案件39件;本院龙凤坝法庭参与协调征地11户、“两违”清理40户;本院驻市国土局联络室参加土地巡查51次、协助制止违法行为27起、协助查处案件43件、参加交出被征土地案件19件。半年多来,工作专班讲“哈数”、顾大局、识大体,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想尽千方百计,克服重重困难,忍受无数“白眼”和刁难,发扬“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作风,加班加点忘我工作(据不完全统计共计加班364小时,人均加班72小时),市法院支持城市建设工作专班被誉为攻坚克难的“突击队”、排难解纷的“消防队”。工作专班由市征地事务办公室统一调动指挥,哪里有难点哪里有困难就派到哪里,做到了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较好地完成了征地拆迁工作阶段性任务。

工作专班立足审判职能从思想发动到贯彻实施,从宏观政策的参与制定到具体案件的执行方法,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地制定了详细、周密的举措,做到了“六个一”:一是统一一个思想。坚持将支持州城征地拆迁工作作为审判工作融入服务大局的切入点,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筑牢攻坚克难“打硬仗”的思想基础。二是成立一个合议庭。由业务娴熟、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审委会委员和法官组成拆迁工作专门合议庭,发挥专业优势,引导依法行政,规范征地拆迁行为,有效避免行政征地拆迁行为违法,或程序不规范等原因造成的“先天不足”,避免因执法程序瑕疵而影响整体工作进展。三是召开一次论证会。专班会同国土、城建、房产和律师等相关专家召开研讨论证会,研究探讨房屋拆迁、土地征收的相关法律和政策,实现补偿政策、征迁措施和法律手段的高度融合和有序进行。四是开通一条绿色通道。专班开辟了征迁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的“绿色通道”, 保证快立、快审、快执,最大限度地压缩办案周期,提高办案办事效率。五是打造一个宣传平台。充分利用到田边、地头和被征收人家中以及召开不同类型的群众会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市委市政府“东进、西延、南拓、北展”的重要性,宣传州城建设对提升城市品位、拉动相关产业、改善个人生活环境、提高个人生活质量的必要性;宣传市委市政府“依法拆迁、有情操作”的征迁政策,动员被征收人积极支持城市建设;积极引导被征收人以正当渠道表达利益诉求,在合理的限度内行使权利;教育、帮助阻碍征迁的人员,自觉改正错误,积极配合征迁,避免激化矛盾。六是建立一个多元化矛盾化解机制。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在行政调解和人民调解三位一体调解格局中的主导优势,以判促调、以调促执,充分利用协调手段尽量把矛盾化解在征迁之前和萌芽状态,开创城市建设和房屋土地征迁工作的新模式,实现征迁工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在征迁工作中,几年甚至十几年的遗留问题一下子浮出水面,各种矛盾层出不穷,利益关系盘根错节。现在,乱搭滥建比比皆是,执行补偿标准存在偏差,对极少数被征收人漫天要价、拒不搬迁的,缺乏相应对策,难于进入程序,严重影响了本市征迁工作。一方面,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期望用法律手段实现利益最大化;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也需要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在征迁工作中做到公正与公平。工作专班面临着更严峻的形势、更艰难的工作、更高标准的要求。在此建议:1、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宣传栏等载体,大力宣传城市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营造良好的城市建设征迁氛围;2、加大“两违”清理力度,对乱搭滥建、抢搭抢建的违章建筑,组织相关部门,坚决拆除;3、严格执行征收补偿标准,要求“三办一镇”严格按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避免各行其是而影响征迁工作;4、严肃征迁工作纪律,要求征迁工作人员严格按征迁标准进行征迁安置补偿,不允许随意开口子提高补偿标准和范围;5、依法做好行政征收裁决,对“钉子户”拒不签约搬迁的,政府应坚决及时依法作出行政裁决。